转发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辽宁省营口港锅炉房和内蒙古新丰热电
有限责任公司机房工程坍塌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湘建办〔2005〕125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长沙市、永州市房产局:
现将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辽宁省营口港锅炉房和内蒙古新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机房工程坍塌事故的通报》(建安〔2005〕06号)转发给你们。各地要认真汲取辽宁“3.19”和内蒙古“7.8”事故经验教训,按照《通报》中提出的意见,查找本辖区内监管工作的不足;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有关规范标准执行力度的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足额拨付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要求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督促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以及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要加强各类工业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超越资质承包、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等行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OO五年九月十四日